第1條 一片集郵
為了讓廣大集郵者和青少年都能參與集郵展覽,通過編組一片郵集,并由簡到繁,達到編組一框或多框郵集的目的,特制定本規則。
第2條 一片集郵展品
一片集郵展品就是參展者在一張標準貼片上(寬230mm,高290mm),圍繞一個主題或一項集郵內容進行拓展和研究。
第3條 展品的組成原則
下列FIP 競賽性集郵展覽各項專用規則所確定的模式適用于一片集郵展品:傳統集郵類、郵政歷史類、郵政用品類、專題集郵類、航空集郵類、航天集郵類、極限集郵類和印花稅票類。
第4條 競賽性展品
一片集郵展品可以包括與本規則第3條所規定之類別有關的集郵或郵政素材。
第5條 評審規則
根據一片集郵展品的特點,評審使用以下標準:
5.1 選題的適當性
一片郵集應選擇適合在一張貼片上表現的題目,并且是一個相對獨立的選題。
5.2 處理和創造性
體現參展者對素材的支配能力和所選題材在展品中的創造能力。
5.3 集郵知識、個人學習與研究
參展者應該展示與主題密切相關的素材,并且對素材做出恰當的詮釋。
5.4 品相和收集難度
素材獲得的難易程度和素材的完好程度。
5.5 外觀
素材在貼片上的布局,以及文字安排的美觀程度。
第6條 展品的評定
為了引導評審員對于一片集郵展品進行均衡的評審,使用下列評審標準進行。
選題的適當性 15分
處理和創造性 30分
集郵的知識、個人學習與研究 25分
品相和收集難度 20分
外觀 10分
合計: 100分
第7條 展品獎項的確定
根據本規則第6條評出的總分數確定展品的獎項:
一等獎 90-100分
二等獎 80-89分
三等獎 70-79分
四等獎 60-69分
參展證書 60分以下
由郵展組委會向參展者頒發證書。
第8條 解釋權
本評審專用規則的解釋權歸北京市集郵協會郵展委員會。
第9條 試行
本評審專用規則于2012年2月29日北京市集郵協會郵展委員會通過,自2012年3月1日起試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