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先生告訴記者,去年11月15號,他在深圳市福田的市民中心郵政所訂購2012年的郵票,當時郵政所的工作人員向他推薦了一種大版票,升值空間和收藏價值較高,徐先生就填了兩份“2011年郵資票品預定登記表”,定了2套大版票,同時還訂了10套“套票”和2套小版票,交了5000多元訂金。今年11月21號下午,徐先生突然接到郵政所的電話,告知所定的郵票都打了水漂。
徐先生認為,自己填了預定表,交了訂金,就相當于和郵政所達成了訂購協議,怎么突然就不夠資格了呢?既然徐先生沒有資格預訂,也買不到大版票,為什么郵政所工作人員又向他推薦,并接受預定呢?
工作人員說,去年十二月,他們就已經通知了徐先生領回訂金,但徐先生一直沒有來領取。對徐先生的投訴,市民中心郵政所的上級部門、崗廈郵政支局做出了解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