郵政日戳(含各種機戳)是郵政用品用具的一種,是郵局處理郵政業務的戳記,是確認郵政企業與用戶之間以及郵政所之間權責關系的印信,具有法律效力。如何合理使用和管理郵政日戳值得關注。
日戳的基本規定
日戳上表示日期的字釘,應當在每個工作日開始之前更換,不得提前或者推遲更換;凡處理業務有時間關系而需要有時刻記載的,日戳上都應該加用“時”字釘,并按規定的封發交運時刻更換。日戳更換字釘后,每次要在日戳打印簿上蓋上清晰戳樣,經檢查無誤后方可使用。
日戳的使用范圍
1.營業日戳。只限于在收寄和封發郵件時使用,用于蓋銷郵票或按規定在郵件封面、業務單據加蓋以及特準加蓋在其他單式和憑證上。
2.分揀日戳。只限于郵件分揀封發時使用,用于加蓋當日進口的各類郵件以及進口業務單據、封發郵件清單。
3.投遞日戳。只限于處理進口投遞郵件時使用,用于加蓋投遞郵件、進口業務單據及郵件批條等。
4.郵政儲蓄日戳。只限于在辦理郵政儲蓄業務的范圍內使用,用于加蓋相關儲蓄業務單式和各種儲蓄憑證。
5.火車(輪船)押運郵件日戳。只限于押運班執行押運郵件報刊時使用,用于加蓋相關的業務單式和從火車(輪船)上收寄的平常信函的銷票。
6.局內其他各生產單位使用的日戳。只限于在內部處理業務時使用,用于加蓋在路單、清單以及相關業務單式上。
日戳的使用管理要求
郵政日戳的領用要有詳細登記,由使用人簽收并負責保管,防止丟失、盜用和混用。
在使用時間內要妥善放置,非工作時間必須注意收存。遇有遺失、損毀,應立即報告主管人員追查原因,并根據具體情況做出相應處理。
戳面要保持整潔,字跡清晰,嚴禁用戳頭捶打、敲擊其他物品。
日戳只限于使用人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,如同一工種內有多把日戳,可按日戳的序號分別規定由相關臺席的專人使用。
對違反日戳使用規定,發生丟失、損毀、盜用和偽造等情況造成后果的,必須追究責任,按不同情節嚴肅處理。
各日戳使用單位應加強日戳使用現場管理,杜絕違規使用、倒換日戳的行為,維護郵政企業的良好信譽和形象。來源:中國郵政報 武國珍